12月18日,记者从石嘴山市民政局获悉,该市将于2026年1月1日起上调孤儿养育津贴标准,覆盖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、社会散居孤儿(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艾滋病毒感染儿童)。
此次调整后,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相关儿童,津贴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至2110元,月增510元;社会散居的相关儿童,津贴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1640元,月增440元。同时,流动儿童中享受津贴低于自治区标准的部分将按规定补差,确保其享受居住地同等保障。
近年来,石嘴山市不断夯实儿童福利工作基础,设立市儿童福利院(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)1个,县(区)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个,36个乡镇(街道)各配备儿童督导员1名、317个村(居)各配备儿童主任1名。为16名在校孤儿发放助学金11.5万元,为300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养育津贴388.44万元。此外,还完成1400名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,同步开展专业辅导服务,全力为其营造关爱成长环境。(记者 龚依然)
